【一般】111-1學生學習社群開放申請
111-1學生學習社群開放申請
111學年度第1學期 學生學習社群實施計畫(請務必至下載專區下載本學期版本之申請書)
一、目的:本校為提倡學生自主多元學習之風氣,透過同儕學習與知識分享的能量來精進學習成效,鼓勵學生自組學習社群,特訂定本計畫。
二、對象:本校學生均可提出申請。
三、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1年9月22日(四)16:00截止,逾期則不再收件。
四、實施期間:自審查通過日起至111年12月23日(五)止。
五、審查方式:依申請表內容及完整性進行審查,審查結果將公告於本中心網頁(https://ctld.ntue.edu.tw/)及本校首頁。
六、審查通過之社群說明會時間:需於111年10月3日(三)中午12:00前完成教育訓練問答,經審查通過之社群均需完成線上填答。
七、實施方式:
§ 自組學習社群,成員不得少於六人,並自行推舉一召集人為聯繫窗口。
§ 學習社群之主題以「跨國學習社群」(成員組成應至少有一名外籍同學)「外語學習社群」、「跨領域學習社群」(含STEM:科學、技術、工程及數學之跨域學習)、「其他類社群」,由成員自行商討擬定後,提交「學習社群申請表」紙本及電子檔,送至教學發展中心申請。
§ 凡計畫經審核通過,教學發展中心即補助學生執行社群計畫,每一社群依審查通過金額為上限(核實報銷),經費由教學發展中心相關經費支應。
§ 每學期學生學習社群討論聚會次數至少5次、每次出席率須達申請人數8成以上。
§ 補助期間應配合本中心之規定:
- 定期繳交執行概況、例行研討紀錄。11月18日(五)前完成兩次核銷並上傳活動紀錄,並於5月20日(五)前完成所有核銷。
- 於每次聚會結束後三天內,社群召集人須將聚會心得及照片、成果報告書電子檔及簽到單繳交至教學發展中心,黏貼單依規定分類黏貼完成。
- 社群召集人需以公開方式將上述資料上傳於「數位學習履歷系統」 (http://eportfolio.ntue.edu.tw/),本中心亦會將召集人之數位履歷系統之課外活動相關紀錄公告於中心網頁,供師生觀摩。
- 凡獲補助之社群成員皆需於111年11月21日(一)前完成「數位學習履歷系統」中個人履歷資料之建置。
- 學期末核銷資料未繳交完全(含5次活動紀錄表、簽到表、成果紀錄表、回饋單),將視同放棄,須繳回補助款項。
- 社群重複申請本校其他計畫獲教育部計畫者,原則上不予補助。
-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請配合相關防疫措施,如必要,改為線上集會。
八、 凡獲補助之社群皆需參與本中心辦理之社群說明會(含「數位學習履歷系統」教育訓練)及成果發表會,且皆有義務於本中心辦理之活動中展示社群活動之作品及成果。
§ 本學期成果發表競賽預計於111年12月13日(二)12:00-17:00舉辦,社群屆時需核銷完畢並繳齊資料含影片一支方具有參賽資格。
§ 本學期預計於11月中旬遴選十組優秀社團配合本中心社群成果展(12月11日-12月13日),協助中午成果擺攤,活動期間另補助每組社群至多3,000元活動經費(實報實銷)。
九、經費補助項目(均需憑單據實報實銷):
- 印刷費
- 膳食費:補助上限1,500元,每人每餐上限100元。
- 材料費
- 講座交通費:以邀請校外專家學者為限,並憑車票票根核銷(限大眾交通工具)。
- 講座鐘點費:以邀請校外專家學者為限,每小時不超過2,000元,檢附活動紀錄、講師簡歷核銷。另有2.11%之二代健保費用,由社群經費支應。
- 書籍費:購置圖書需經審核,發票或收據需註明書名,不得購買教科書。
十、投稿獎勵:將社群成果投稿至公開刊物者,可另外獲得1,000元獎勵金,並請在作品後加註說明「本作品獲得『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暨『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學生學習社群』獎助,特此聲明致謝」,並將刊物送一份至教學發展中心備查。
十一、本計畫未盡事宜時,悉依本中心公告辦理
十二、聯絡人:教學發展中心 陳又菁 yjchen@tea.ntue.edu.tw (分機8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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